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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实现城乡统筹就业,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搭建平台,松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已下发文件,要求各乡镇在每个行政村都建立村级劳动保障工作站。 各行政村在建立和完善劳动保障平台建设的基础上,要做到“八有五统一六上墙一服务”。“八有”即:有牌匾、有办公场所、有电话、有组织、有职责、有制度、有专兼职干部、有服务标准;“五统一”即:统一牌匾、统一制度、统一职责、统一台账、统一服务标准;“六上墙”即:领导组织上墙、工作制度上墙、工作职责上墙、服务标准上墙、工作目标上墙、工作进度上墙;“一服务”即:为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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