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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税务机关按时足额征缴失业保险金,年初,我们进一步完善了失业保险申报登记制度。截止5月30日,共登记缴费单位186家,缴费职工13905人,缴费金额267.42万元,提前半年完成核定征缴任务。主要做法:一是我们依据统计部门提供的所有缴费单位上报的职工人数及工资基数统计表进行认真核对;二是对于未及时进行申报的缴费单位,我们依据社会保险局参加养老保险人员花名册和工资基数确定缴费单位的缴费基数;三是缴费单位进行失业保险申报登记后,单位职工发生变化时可及时申报并做相应调整,实现了失业保险的动态化管理。(赵瑞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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